无障碍浏览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试运行)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切换

兵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师市:


团镇: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不收费 支持邮寄 好差评 评价



事项名称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事项编码 11991400731812280Q400052400400001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服务对象 个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二二四团
受理条件 已认定的在乡复员军人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时限 4工作日 事项主题 优待抚恤
办理时限说明 用时4个工作日,不含师市审批时间
申请材料 查看材料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二二四团西滨路1号政务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6561252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办理流程图 查看流程图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问: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答:【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监督投诉 0903-6561224

打印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