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 ||||
事项编码 | 11991400742225313N4000524004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给付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四十七团 | ||
受理条件 | 已认定的在乡复员军人 |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20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7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优待抚恤 |
办理时限说明 | 当日即办,用时7工作日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无 |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四十七团老兵镇中心广场旁机关大楼102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0903-6560186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在乡复员军人定期生活补助 答:【行政法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602号)第四十四条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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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0903-65606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