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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注销许可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6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事项名称 劳务派遣注销许可
事项编码 11991400MB1217404C300011400800102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机构性质 法定机关
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主席令第65号,2012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6月2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应的监督检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形式 法人
受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受理条件 1、第十四师昆玉市辖区的各类用人单位;2、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3、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4、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数量限制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法定时限 30工作日 承诺时限 6工作日
事项主题
办理时限说明 资料齐全,承诺6个工作日办结
联办机构
结果名称和样本 关于注销xxx劳务派遣公司的批复 样本下载
办理地点 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务服务大厅B09窗口
办理时间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0903-2566480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预约办理 支持
网上支付 不支持
进度与结果查询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物流快递 支持
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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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暂无

监督投诉 0903-256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