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 ||||
事项编码 | 119903000106293202300010903700001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实施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 实施机构性质 | 法定机关 | ||
设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修改)第十三条: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网上申请 网上预约 | ||
服务对象 | 个人,法人 | 受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公安局 | ||
受理条件 | 1.机动车状态正常; 2.在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在保;3非六年免检车辆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 ||||
数量限制 | 不限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
法定时限 | 1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工作日 | 事项主题 | 证件办理,交通出行 |
办理时限说明 | 机动车检验合格,提供资料齐全有效,1日内办结。 | ||||
申请材料 | 查看材料 | ||||
联办机构 | 无 | ||||
结果名称和样本 |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样本下载 | ||||
办理地点 | 图木舒克市前海东街16号玫瑰园小区斜对面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1楼大厅 | ||||
办理时间 | 办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19:30(夏季)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3:30,周一至周五下午15:30~19:30(冬季)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5月1日~9月30日),冬季(10月1日~4月30日)。 | ||||
咨询方式 | 电话咨询:0998-6186616(图垦);0998-6143122(喀垦)。 | ||||
中介机构或特殊环节 | 无 | ||||
办理流程图 | 查看流程图 | ||||
预约办理 | 不支持 | ||||
网上支付 | 不支持 | ||||
进度与结果查询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务服务网查询 |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
常见问题 |
问:暂无常见问题 答:暂无常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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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 | 邮箱投诉:dssjw12388@126.com;电话投诉:0998-110。 |